2017年1月6日 星期五

從聖經來看說方言之注意事項

 
  聖經中的「方言」係指其他國家的語言、某些族群的語言、鄉談母語(如:徒2:3;2:6-11)、或祈禱時所說的特殊語言(如:林前14:2)等,在中文譯本通常都稱它作“方言”。
 
  「方言(有人或稱之為靈語、靈言、舌言、舌音、異語、外語)⌋在基督宗教各教派中乃屬爭議的主題,
有的人高舉方言,有的人貶低方言。
撇開各種爭論,讓我們回歸聖經的教導,從聖經來看說方言之注意事項:
  
一、不是每個信徒都會講方言(參-哥林多前書12:30),而是各信徒各有不同恩賜,就像身體各肢體臟器各有各功能(林前12:8~12;羅12:4~8)、各司其職(林前12:21;弗4:16)。
  
二、運用方言等各樣屬靈恩賜之原則是:
  要達主的認可(太7:22~23)、要有愛心(林前13:1)、為要造就人(林前14:26)使人得益(林前12:7)、各司其職(林前12:21;弗4:16)要按恩賜彼此服事(彼前4:10)、彼此互相需要(林前12:20)、要按規矩次序(林前14:40)、彼此相顧(林前12:25)
   
三、當追求更大的恩賜(林前12:31)、當更長進(林前14:13;14:19-20;來6:1;彼後3:18;弗4:13~15;西2:19)、說方言者應當求能翻譯出來(林前14:13,14:27)以造就造福更多人,而非僅求造福自己(林前14:12);翻譯出來的內容也可使自己的心思悟性參與禱告(林前14:15)。  不埋沒恩賜(太25:14-28)、不熄滅聖靈之焰(帖前5:19;提後1:6-7)。
 
四、不禁止說方言(林前14:39),但在聚會中若無人翻譯時,說方言者就當閉口,改私下對自己與神說(林前14:28)。若有人翻譯方言,則說方言的人頂多兩三位輪流說(林前14:27)。
 
五、講方言並不是聖靈(聖神)臨及人的唯一證明,因聖經有記載一些聖靈(聖神)所臨到的人,他們有聖靈(聖神)臨到後可能是講道,或是看見異象,或是重見光明,或是宣告神諭,或是無講方言,或記載未有特殊現象(參:徒4:8、31;6:3、5;7:55;9:17;11:24;13:9、52;約壹3:24、4:15);或某些是帶有審判性質的,如啟示錄2:5、2:16;或某些則是一次性的,例如民數記11:25。聖經甚至另有說到:凡認耶穌為上帝兒子的,上帝就住在他裡面(約翰壹書4:15),這即不需要用講方言來證明聖神臨及人;聖經的話本身證明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,聖神就住在他裡面。

六、講方言也不見得是因受了聖靈,若邪靈或自我催眠或其他宗教的神明也會使人講方言(其他宗教可能稱為天語、靈語、宇宙語)。聖經提醒我們應提防假冒之靈/邪靈/惡靈/虛謊乖謬搧惑迷惑沉睡之靈所致的方言/靈言/申言/預言(參-林後11:14-15;王上22:22;太24:24;徒16:6之法術占卜的原文意;帖後2:2;2:11;約壹4:1;代上21:1;撒母耳記上18:10原文;列王紀上18:29原文;13:18;另參-賽19:14;29:10;37:7;耶27:15;29:8~9;29:21;29:31;亞13:2;約壹4:6;啟16:13;代下18:21);可請會辨識諸靈的基督徒來做辨識(林前12:10;約壹4:1)、應勤讀聖經了解真理神旨,並拒絕假聖靈、拒絕鬼的方言靈語、拒絕假先知(另參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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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耶利米書裡的「女子護衛男子」的意思
  上帝為祂的名出手、縮手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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